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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批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fā)扶持計劃申報指南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9-03-13 11:16 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先進材料; (二)空間科學探測; (三)合成生物。 二、資助標準 項目綜合評審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經(jīng)評審核定的總投資的10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4000萬元。資助資金根據(jù)項目關鍵節(jié)點指標完成情況和檢查評估情況分期撥付。每個領域累計資助資金不超過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投資的10%,且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億元。 三、申請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為在深圳建設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牽頭單位或共建單位,可聯(lián)合該領域具有頂尖研發(fā)實力和一流科研隊伍的其他國內(nèi)合作單位共同申報。對多家單位聯(lián)合申報的項目,須明確一家單位作為項目牽頭單位,并由牽頭單位會同協(xié)作單位共同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以合同或合作協(xié)議的方式明確各方在項目實施中的合作模式、任務分工、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關系。 (二)項目負責人須為項目牽頭單位的全職研究人員,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在相應領域具備突出的學術研究能力,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曾主持過相關領域的國家級、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或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主任; 2.曾主持過國防領域863、973等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或擔任國家重點型號任務副總設計師及以上; 3.曾擔任過國際著名科研機構(如世界排名前200大學、歐美國家實驗室等)正教授,曾主持過多項發(fā)達國家或地區(qū)的重大科研項目; 4.曾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并為主要完成人。 (三)申報項目執(zhí)行期一般不超過3年,應以關鍵器件、核心軟件、整機系統(tǒng)研制為目標,提出可量化考核的總體目標和關鍵節(jié)點考核指標。 四、申請材料 (一)各項目單位法人注冊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各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批復或相關市政府文件、會議紀要等,能明確申報單位是深圳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單位或共建單位的證明材料; (四)項目技術先進性證明及獎勵文件,包括發(fā)表文章、查新報告、軟件著作權、發(fā)明專利、產(chǎn)品檢測報告等; (五)項目負責人及實施團隊成員相關證明材料; (六)各項目申報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合作協(xié)議; (七)項目已有設備清單; (八)項目新增設備和軟件購置清單; (九)申報項目使用政府資助資金招標事項計劃表; (十)近3年項目單位在該領域獲國家、省、市各級財政資金扶持情況; (十一)項目管理承諾函; (十二)項目單位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nèi)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十三)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五、申請時間 截止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