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人才認定 人才認定 政府項目 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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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市商貿流通創(chuàng)新發(fā)展扶持計劃申請指南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8-12-05 15:27 一、支持方向 對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企業(yè)的冷鏈配送系統(tǒng)建設、開展網絡銷售業(yè)務的大型商貿流通企業(yè)物流中心建設以及社區(qū)網絡配送設施建設等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解決方案項目給予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關于進一步促電子商務發(fā)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號); (二)《深圳市電子商務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2015]8號)。 三、支持數量、標準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根據年度資金計劃和評審審計結果確定。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為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投資的50%。 (二)資助方式:事后資助。 四、申報條件 (一)申請冷鏈配送系統(tǒng)建設項目資助的企業(yè)需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深圳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 2.2017年度農產品電子商務銷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 3.項目完成時間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按要求報送各類統(tǒng)計數據,且不存在以下行為: (1)1年內存在被財政、審計、海關、工商、稅務、安監(jiān)、環(huán)保等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含)以上罰款記錄; (2)3年內存在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記錄; (3)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 (4)有驗收不合格項目未滿3年。 (二)申請物流中心建設項目資助的商貿流通企業(yè)需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深圳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 2.2017年銷售額2億元以上或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其中網絡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 3.項目完成時間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4.按要求報送各類統(tǒng)計數據,且不存在以下行為: (1)1年內存在被財政、審計、海關、工商、稅務、安監(jiān)、環(huán)保等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含)以上罰款記錄; (2)3年內存在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記錄; (3)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 (4)有驗收不合格項目未滿3年。 (三)申請社區(qū)網絡配送設施建設等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解決方案項目的企業(yè)需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地在深圳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 2.項目完成時間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按要求報送各類統(tǒng)計數據,且不存在以下行為: (1)1年內存在被財政、審計、海關、工商、稅務、安監(jiān)、環(huán)保等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含)以上罰款記錄; (2)3年內存在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記錄; (3)項目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 (4)有驗收不合格項目未滿3年。 五、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企業(yè)基本情況介紹(加蓋單位公章); (三)項目建設報告。項目建設的具體內容;建設的投資明細表;購置設備或服務的清單(列明名稱、型號、數量、價格、供應商)及合同、發(fā)票(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 (四)其它有關材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yè)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 2017年度企業(yè)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注:填報數據應與報送給市統(tǒng)計局的數據一致); 申請企業(yè)可以自愿提交以下輔助材料:投資機構對公司投資的相關材料、其它相關經營資質的證明文件、企業(yè)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國內知名第三方咨詢機構對公司網站的評價排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