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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指南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8-03-20 18:23

一、受對象

市財政專項資金事前資助、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guī)定應當申請驗收的項目。

二、設定依據

《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深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2012〕9號;

《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實施辦法》,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深科技創(chuàng)新〔2015〕267號。

三、驗收方式

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組織相關領域專家,以會議審核、集中答辯或現(xiàn)場答辯方式進行驗收。其中,資助金額小于100萬元的項目一般采取會議審核方式進行驗收;資助金額大于等于100萬元的項目一般采取集中答辯方式進行驗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對研發(fā)場地有要求的項目,以及孔雀團隊等資助金額大、要求高的項目一般采取現(xiàn)場答辯方式進行驗收)。

具體答辯日期和地點以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事前通知為準。

四、申請條件

(一)合同到期申請驗收

1.承擔單位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了研究任務,實現(xiàn)了預期目標;

2. 項目承擔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在合同到期后6個月內,將紙質驗收申請資料交至行政服務大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執(zhí)為準)。

(二)申請復議驗收

1.承擔單位已按《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復議驗收通知書》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資料;

2.承擔單位在《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復議驗收通知書》規(guī)定時限內,將紙質復議驗收申請資料交至行政服務大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執(zhí)為準)。

(三)申請項目延期

1.承擔單位為完成合同約定的研發(fā)任務,被迫延長開發(fā)周期,無法按期申請驗收;

2.項目延期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且延長不超過1年;

3.承擔單位應在合同到期前,登錄深圳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提交項目延期申請,經單位管理員審核通過后,將紙質申請交至行政服務大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受理窗口。

五、申請材料(除明確要求外,一般只需要提供復印件,驗原件)

(一)合同到期申請驗收應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書原件。

2.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復印件。

3.主項目的驗收通過證明復印件(限國家和省配套項目,且主項目已經上級部門驗收的提供)。

4.我委同意變更合同的書面批復資料復印件(限合同到期日,技術參數(shù)、知識產權、文章等指標,或者設備采購預算等信息發(fā)生過變更的項目提供)。

5.項目實施總結報告原件(編寫提綱見附件1)。

6.項目科技報告原件。

7.證明合同約定技術指標完成情況的第三方檢測報告或公開發(fā)表的文章復印件。基礎研究項目既可以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也可以提供公開發(fā)表的文章。其它類別項目只可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第三方檢測報告是指,合法具有相關領域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獨立于承擔單位、合作單位及其利益相關方以外的機構)針對合同約定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出具的檢測結果。

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的,送檢單位必須是合同約定的項目承擔單位。檢測機構必須具有相應技術領域的檢測資質。既有承擔單位,又有合作單位的項目,既可由承擔單位獨立提供,也可由承擔單位、合作單位分別提供。

提供公開發(fā)表文章的,除文章本身要符合以下第8條關于文章的要求外,還應包含證明指標的推導、演算等內容。

8.知識產權指標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原件(限合同約定了知識產權指標的項目提供,格式見附件3)。

9.證明合同約定數(shù)量和質量的文章或著作的復印件(著作僅需提供首頁、目錄頁和最后有關編輯、發(fā)行信息的頁面)。文章或著作未正式發(fā)表但已收到用刊通知的,應提供用刊通知和文章全文(著作內容同上)的復印件。文章或著作內容應與項目研究方向相關,致謝部分應注明項目編號(限合同約定了文章發(fā)表指標的項目提供)。

項目組成員必須是文章或著作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該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文章或著作中標注的所屬單位也必須是項目承擔單位。僅以承擔單位內設的實驗室或其它內設科研機構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所在單位進行標注的文章或著作不能作為完成相應指標的依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項目除外)。

10.證明合同約定數(shù)量和質量的專利申請受理回執(zhí)、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專利內容應與合同研究內容相關。項目承擔方為單位法人的,該單位應為專利權人;項目承擔方為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應為專利權人(限合同約定了專利申請、授權指標的項目提供)。

11.證明合同約定數(shù)量的軟件著作權證書復印件。軟件應與合同研究內容相關。項目承擔方為單位法人的,該單位應為軟件著作權人;項目承擔方為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應為軟件著作權人(限合同約定了軟件著作權指標的項目提供)。

12.承擔單位申請驗收時上年度財務報告復印件。

13.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限資助額大于或等于100萬元的項目提供,格式見附件4)。

14.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決算表原件(限資助額小于100萬元的項目提供,格式見附件5)。

15.合同約定了人員培養(yǎng)目標的,承擔單位應對照下列情況提供相應證明。

1)以獲得學位為培養(yǎng)目標,且培養(yǎng)對像為在校學生的,如果合同到期時學生仍未畢業(yè),應提供相應數(shù)量的培養(yǎng)人員名單和學生所在學校出具的委托培養(yǎng)證明(含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名稱、培養(yǎng)人員名單、培養(yǎng)目標,加蓋學生所在院系公章或學校學生處/教務處公章)。如果合同到期時學生已畢業(yè),應提供相應人員的學位證書復印件。

2)以獲得學位為培養(yǎng)目標,且培養(yǎng)對像為社會人員的,應提供被培養(yǎng)人員的學位證書復印件和這些人員合同執(zhí)行期內的社保購買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社保購買證明應以人為單位按月匯總提供。合同約定培養(yǎng)幾個人就要提供幾個人的證明。培養(yǎng)對像如果是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加入項目組參與研發(fā)工作的,從加入項目組當月開始提供證明即可。

3)以獲得職稱為培養(yǎng)目標的,應提供職稱證書或培訓證書復印件,和這些人員合同執(zhí)行期內的社保購買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具體要求與上述“以獲得學位為培養(yǎng)目標,且培養(yǎng)對像為社會人員的”相同。

16.專項審計報告附件3至附件18,或項目決算表的表二至表十七中填報的所有支出,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承擔單位與供貨方或服務提供方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2)供貨方或服務提供方向承擔單位開據的發(fā)票、收據復印件;

3)承擔單位向供貨方或服務提供方付款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

4)供貨方向承擔單位提供的貨物清單(含貨名、型號、單價、數(shù)量等);

5)服務提供方向承擔單位提供的服務名錄(含服務名稱、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服務次數(shù)等);

6)承擔單位向項目組成員中無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如在校研究生)和項目組臨時聘用人員支付勞務費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

7)承擔單位向本單位項目組成員中在冊員工及長期聘用人員支付人員費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

8)承擔單位支付績效支出的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

對上述1至16項材料存疑的,可參見附件6說明。

(二)申請復議驗收時應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復議驗收申請書原件;

2.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復議驗收通知書復印件;

3.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復印件(僅提供紙質版,電子版不必在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中上傳);

4.按復議驗收通知書要求補充的材料復印件;

合同到期申請驗收和申請復議驗收的紙質材料裝訂要求如下:

1.一式二份,統(tǒng)一使用白色封皮,頁碼連續(xù)編寫,按附件所列清單順序膠裝。一本裝訂不下的可分上、下兩冊裝訂。

2.打?。◤陀。┵Y料時請使用A4紙雙面打印(復?。?,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書脊標注本項目驗收年度(如2017年)及項目名稱、單位名稱。

(三)申請項目延期的紙質材料要求,以深圳市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http://apply.szsti.gov.cn)申報單位人員登錄頁面右側的“變更業(yè)務申請操作指引”為準。

六、申請表格

(一)合同到期申請驗收

本指南規(guī)定需提交的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書,請登錄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http://apply.szsti.gov.cn/在線填報。其它表格、提綱等請從指南附件下載填報。

(二)申請復議驗收

本指南規(guī)定需提交的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復議驗收申請書,請登錄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科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http://apply.szsti.gov.cn/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合同到期申請驗收和申請復議驗收

1.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受理日期:全年受理

3.受理地點: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號窗口

4.聯(lián)系人:呂睿、楊俊楓;88103477,88102191,88121260

(二)申請項目延期

1.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2.受理日期:全年受理

3.受理地點: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號窗口

4.聯(lián)系人: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合同簽訂責任人,聯(lián)系電話(以合同為準,原8200XXXX、8210XXXX電話已改為8810XXXX、8812 XXXX)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員會

九、審定程序

(一)合同到期申請驗收

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網上初審—申請單位向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對紙質申請材料進行核驗—組織專家集中答辯或者現(xiàn)場答辯驗收—審定驗收結論—向社會公布驗收結論

(二)申請復議驗收

單位申報—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初審—申請單位紙質申請材料—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對紙質申請材料進行核驗—組織專家復議驗收—審定復議驗收結論—向社會公布復議驗收結論

(三)申請項目延期

項目負責人在業(yè)務系統(tǒng)中提交變更申請至單位管理員—>單位管理員審核通過后提交申請—>變更申請人向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窗口提交變更申請書的紙質材料(需單位蓋章)—>窗口接受紙質材料后受理—>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審定—>將審定結果告知申請人

十、對合同到期項目和復議驗收項目的驗收答辯安排

按照申請順序,分批組織專家驗收并審定驗收結論。

十一、項目驗收審定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驗收證書。

有效期限:長期有效。

十二、法律效力

(一)申請單位憑驗收證書和合同期內相應票據,可按合同預算提取項目資助資金的保證金部分。保證金比例以合同約定為準。

(二)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項目,市科技創(chuàng)新委自公布驗收結論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項目承擔單位(企業(yè))或項目組成員(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資助,也不推薦其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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