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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山區(qū)領航人才租房補貼申請指南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1-03-19 11:54 一、申報時間及方式 2021年3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日24:00(含周六、日),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經南山區(qū)認定的“領航人才”。 (二)申報條件 1.持有“領航人才卡”,且“領航人才”證書有效截止日期在2020年7月或之后的(“領航人才”因違法違規(guī)等原因被取消認定資格的,不符合申報條件); 2.“領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設用地,未正在租賃(含免租金租?。┍U闲哉咝宰》?、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含購買、接受贈與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其中,住房包括安居房(含準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含預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領航人才”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過杰出人才、領軍人才、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或購房補貼; 4.“領航人才”未同時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補貼政策(包括領軍人才租房補貼、南山區(qū)人才安居住房補租、前??偛科髽I(yè)人才租房補貼等);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補貼標準 ?。ㄒ唬╊I航人才A類:4800元/月; ?。ǘ╊I航人才B類:3200元/月; ?。ㄈ╊I航人才C類:2560元/月。 四、補貼期限 經“領航人才”自愿申報,且符合發(fā)放條件的人員,本次發(fā)放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間內、且“領航人才”證書處于有效月份的租房補貼。申請續(xù)發(fā)的,累計不超過36個月。 五、申報資料 (一)南山區(qū)“領航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 (二)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件; (三)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初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材料(如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判決書等);再婚的提供結婚證及離婚材料;喪偶的提供喪偶證明材料; ?。ㄋ模┰诼氉C明、社保證明及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退休返聘、外籍或港澳臺人員無須提供社保證明); ?。ㄎ澹﹤€人居住本市市場房源的租房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