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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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南山區(qū)?產業(yè)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申請指南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1-01-25 15:11 一、政策內容 鼓勵知名人才服務機構入駐區(qū)人力資源服務產業(yè)園。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支持擁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全球性或國內知名的人才服務機構入駐區(qū)人力資源服務產業(yè)園,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房租補貼。對經核準的入駐機構,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70%且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租金補貼,在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過70萬元給予租金補貼。申請房租補貼從首次申請起連續(xù)計算,以12個月為一個年度,每年申報一次。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補貼時間段注冊地及納稅關系均在南山區(qū)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yè)園入駐機構(含分支機構)。 2、已繳納房租且申請補貼時間段在南山區(qū)納稅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 3、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guī)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4、應積極配合區(qū)委、區(qū)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huán)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guī)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yè)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機構將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guī)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yè)發(fā)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五、所需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新版“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如為異地遷入,還需提供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委南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開具的注冊登記地址變更為南山區(qū)的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上傳商事登記系統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商事登記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稅務部門開具的機構申請補貼時間段的納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上傳稅務申報系統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公章); (五)房屋租賃合同(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申請補貼時間段的房屋租金發(fā)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說明材料。 六、時限要求 區(qū)工業(yè)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yè)申請(具體時間以發(fā)布的申報通知為準),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xù),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