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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標準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1-01-19 15:06 深圳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項目 資助標準: 針對我市企業(yè)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且還清貸款本息的,給予一定的貼息貼補。同一申請人同一年度,申請以上貼息貼補總額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資助。 申請人通過質押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版權等)獲得商業(yè)銀行貸款的,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50%給予資助。 對于申請人發(fā)生的單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不超過500萬元的銀行貸款,按照實際發(fā)生擔保、評估費用的80%給予補貼;超過500萬元但不超過1000萬元的銀行貸款,按照實際發(fā)生擔保、評估費用的50%給予資助;超過1000萬元的銀行貸款,按照實際發(fā)生擔保、評估費用的30%給予資助。 該項目2019年度資助預算總額度506萬(包含中央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專項資金100萬以及廣東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406萬)。符合資助條件的所有項目資助總額超出506萬時,按照項目預算總額除以經受理符合條件的項目資助金額的比例進行折算。 申請條件: 1.是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yè); 2.用于質押登記的知識產權合法有效、權屬清晰、法律狀態(tài)明確; 3.獲得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申請時貸款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并已還清本息; 4.同一項目未在其他政府部門申請過銀行貸款貼息貼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