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政府項目 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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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審批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8-03-03 16:10 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審批 受理條件 1.設立宗旨不違背《宗教事務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的規(guī)定; 2.當?shù)匦沤坦裼薪?jīng)常進行集體宗教活動的需要; 3.有擬主持宗教活動的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4.有必要的資金; 5.布局合理,不妨礙周圍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產(chǎn)、生活。 常見問題 1.需要一定資金? 答:為確保建設進度,需提供擬建寺觀教堂總預算三分之一的建設啟動資金銀行存款賬戶原件。 2.籌備成員中的相關要求? 答:寺觀教堂籌備小組成員中不得有共產(chǎn)黨員。 3.對《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申請表》有何要求? 答:按照表格內(nèi)容填寫完整,要有縣(區(qū))、市級宗教部門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