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名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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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外貿中小企業(yè)開拓市場資助,最高補貼50萬元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20-11-27 14:52網址:http://www.richethereum.com (一)境外專利申請項目 支持內容包括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為企業(yè)通過巴黎公約或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出并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受理局的專利申請期間發(fā)生的官方收費和代理費,按照50%給予支持。項目完成時間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出的受理申請通知書或者國際檢索通知書的時間為準。 (二)境外商標注冊項目 支持內容包括官方收費、代理費和年審費,按照50%給予支持。項目完成時間以注冊文件落款時間或商標事務所通知領取注冊文件時間為準。 (三)管理體系認證項目 支持內容為質量管理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認證費,包括官方收費、代理費和年審費,按照50%給予支持。認證證書須由中國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和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核、注冊的分支機構并被授權的機構(限直接授權)頒發(fā)。項目完成時間以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四)境外展覽會項目 支持內容為展位費,包括場地和基本搭建(基本展臺、桌椅、照明、開口)。其中傳統市場國別(地區(qū))按照50%給予支持,新興市場國別(地區(qū))按照70%給予支持。項目完成時間以展會結束時間為準。 二、資助標準 (一)單家企業(yè)年度資助不超過50萬元。 (二)以外幣支付相關費用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19年6月30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依據,折算為人民幣計算及資助。 三、申報條件 (一)符合財政部、商務部《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所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1.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 2.企業(yè)已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已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且已實際開展進出口業(yè)務,2018年度海關統計進出口額在6500萬(含)美元以下,不包括0美元進出口額。 3.近五年(2014年—2018年)在外經貿業(yè)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二)以申報項目企業(yè)為主體開展的境外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及資質認證的費用,參加國際性展會的展位費用。 國際性展會是指在境外舉辦的展覽會,且已列入《鼓勵參加境外展覽會目錄(2019年版)》。 (三)申請資助的項目應當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已完成項目,支付相關費用,并取得相關單據和銀行出具的支付憑證。 (四)項目費用僅支持申報項目企業(yè)銀行賬戶支付,不支持現金、個人和關聯公司等支付方式。 (五)申報項目企業(yè)主體須與相關費用單據、支付憑證和合同協議等申請材料信息相一致。 (六)符合以上條件的項目支付發(fā)生總額不低于5萬元人民幣。 四、申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商務局2019年度中央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支持外貿中小企業(yè)開拓市場資助事項)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資金項目撥付申請表》紙質文件原件。 (二)具體材料 1.境外專利申請項目 ①專利費(包括官方收費、代理費和年審費)發(fā)票或單據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或付匯憑證等銀行電子回單); ③專利申請或與委托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復印件; ④境外專利管理部門接受文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fā)出的PCT國際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⑤獲得通過并取得證書的證明文件或國際檢索通知書(即202表)復印件。 2.境外商標注冊項目 ①注冊費(包括官方收費、代理費和年審費)發(fā)票或單據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或付匯憑證等銀行電子回單); ③注冊申請或與委托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復印件; ④注冊文件及標識復印件。 3.管理體系認證項目 ①認證費(包括官方收費、代理費和年審費)發(fā)票或單據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或付匯憑證等銀行電子回單); ③認證申請或與委托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復印件; ④證書復印件。 4.境外展覽會項目 ①展位費(包括場地和基本搭建)發(fā)票或單據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②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或付匯憑證等銀行電子回單); ③與境內或境外組展方簽署的展位合同協議或展位確認函復印件; ④組展方招展通知或邀請函件復印件; ⑤展位現場圖片(A4紙打印、標注展位編號、清晰顯示參展人員和展位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