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政府資助補貼通知公告 副標題 名單公示
|
專利申請基本知識點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7-03-21 09:44 專利申請基本知識點 問:如何避免明顯不具備單一性的問題? 答:雖然單一性可以通過修改和/或分案申請來克服,但是為了節(jié)約審查程序,對于明顯缺乏單一性的情況,申請人在撰寫申請文件時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明顯不具備單一性的情況,申請人結合自身掌握的現有技術情況很容易判斷,因此在提交專利申請文件時應盡量避免這種缺陷,以免延長審查程序。 問:摘要的撰寫要求有哪些? 答:摘要的內容一般應包括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技術領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的要點及主要用途。有附圖的專利申請,一般應制定一幅最能反映該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主要技術特征的附圖作為摘要附圖,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除此之外,為了簡化摘要的撰寫,字數一般不超過300字。 問:如何解決電路結構類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功能性概括問題? 答:為了滿足充分公開的要求,專利申請的說明書記載實現一項發(fā)明的全部技術細節(jié),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技術方案是用來限定專利申請人最終獲得專利權的范圍大小。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因作用不同,在撰寫時,對這兩部分的詳略、粗細也應加以區(qū)分。在撰寫權利要求書的過程中,有時若照搬說明書具體實施方式部分記載的技術細節(jié),如此撰寫的權利要求書勢必會造成專利權人的權利過?。环粗?,如果盲目追求范圍最大化而將方案概括得過于寬泛,那么很可能會違反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撰寫一份表述清楚、完整,范圍概括合理的權利要求書是非常重要的。 對于涉及具體電路結構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在撰寫權利要求書時,可以從該電路結構各組成元件的功能入手,結合本領域的技術常識和常用技術手段,去發(fā)現可以實現相同功能的且適用于該發(fā)明的其他替代元件,對實現方案進行合理的概括,從而使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更加合理。 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時,應該記載必要技術特征。此外,利用功能性的限定來撰寫權利要求時,對電路各組成部分的功能的概括要合理、適度。因為,當采用功能性的限定來撰寫權利要求時,意味著權利要求中該功能性限定的特征覆蓋了所有能夠實現所述功能的實施方式。 問:如何解決電路結構類發(fā)明專利申請的連接關系? 答: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是否清楚,直接影響專利權人能否獲得范圍界定清晰的權利,特別是在電學領域,因電路元器件之間的連接關系復雜,所以,在撰寫電學領域的專利申請文件時,需對電路間的連接關系格外注意。 在撰寫權利要求時,應該用技術特征對方案進行描述,寫明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而不應當采用引用專利文獻的方式撰寫或作為具體技術特征的替代。對于產品權利要求而言,“本發(fā)明采用……原理”這類表述亦非產品的結構特征。 順便提及,申請人在撰寫說明書時,有時會通過引用其他文獻的方式闡述現有技術狀況或說明某些技術手段的具體實現方式。但是在引證文件時需注意,引證文件還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引證文件應當是公開出版物,除紙件形式外,還包括電子出版物等形式; (2)所引證的非專利文件和外國專利文件的公開日應當在本申請的申請日之前;所引證的中國專利文件的公開日不能晚于本申請的公開日; (3)引證外國專利或非專利文件的,應當以所引證文件公布或發(fā)表時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寫明引證文件的出處以及相關信息,必要時給出中文譯文,并將譯文放置在括號內。 需要注意,對于那些就滿足充分公開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內容,不能采用引證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寫,而應當將其具體內容寫入說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