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圖形用戶界面產品的外觀設計能否申請專利?圖形用戶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簡稱“GUI”),是指采用圖形方式顯示的電子設備操作環(huán)境用戶接口。隨著計算機電子產業(yè)的發(fā)展,以及以手機客戶端為特征的移動互聯(lián)網的興起,圖形用戶界面所應用的產品領域的設計人對包含圖形用戶界面產品的外觀設計獲得專利保護的意愿愈加強烈。那么,包含圖形用戶界面產品的外觀設計能否申請專利?
在《專利審查指南2010》修訂前,軟件圖形用戶界面設計不受專利保護。例如,產品通電后顯示的圖案,包括電子表表盤顯示的圖案、手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圖案、軟件界面等,均屬于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這是因為《專利審查指南》中明確規(guī)定:“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的圖案應當是固定的、可見的,而不應是時有時無的或者需要在特定的條件下才能看見的?!?br data-filtered="filtered" style="padding:0px;margin:0px;" />
但是,2013年10月2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出臺了《專利審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見稿)》,就圖形用戶界面設計的專利保護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最終,《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決定》經局務會審議通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專利審查指南》規(guī)定,包括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可以獲得專利權保護。
同時,還規(guī)定了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游戲界面以及與人機交互無關或者與實現(xiàn)產品功能無關的產品顯示裝置所顯示的圖案,例如,電子屏幕壁紙、開關機畫面、網站網頁的圖文排版”。
申請人在以包括圖形用戶界面的產品外觀設計申請專利的,應當提交整體產品外觀設計視圖。圖形用戶界面為動態(tài)圖案的,申請人應當至少提交一個狀態(tài)的上述整體產品外觀設計視圖,對其余狀態(tài)可僅提交關鍵幀的視圖,所提交的視圖應當能唯一確定動態(tài)圖案中動畫的變化趨勢。在必要時,申請人還應當對所提交的圖片或照片作簡要說明,并且清楚地表達圖形用戶界面的用途、圖形用戶界面在產品中的區(qū)域、人機交互方式以及變化狀態(tài)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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